“承诺轻罚”彰显交通执法更加有温度

自“承诺轻罚”制度实施以来,便民利企成效不断凸显。“承诺轻罚”制度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助力企业生存发展,既体现了执法力度又彰显交通温度,受到行业普遍称赞。近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源头大队及时办结一宗“承诺轻罚”案件。

该案系交通执法人员在G312巡查时,查扣一台车号为黄皖N722**超限运输的货车,检测显示该车限重49吨,但车货总重73.10吨,超限49.18%。而该车携带了一张虚假货运单显示重量为57.12吨。经了解,该车辆从六安市**建材厂驶出,执法人员立即赴六安市**建材厂进行调查。经调取该公司相关原始单据并询问该公司负责人,进一步核实了该公司虚假提供出厂货运单违法事实。六安市**建材厂在装载过程中对车辆未按规定装载,属超限放行,此违法行为为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货物案,经调查属实。

该公司违反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货运源头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承诺轻罚制度的通知》,该案属于高频承诺轻罚事项清单内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说理式”执法后,该公司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消除违规行为,承诺今后一定守法经营,并自愿签署《承诺书》。

因该案符合“承诺轻罚”适用条件,执法人员应用承诺轻罚适用程序,决定按照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最低罚款额度处罚,给予该公司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处罚到位。该案件办结后,得到了公司及道路运输经营者好评。该案的办结,既体现交通执法的力度,维护了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又诠释了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精神,让交通执法更有温度。

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的创新举措,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下一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源头大队将进一步巩固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引导行业从业人员自觉践诺、守信经营,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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