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霍邱县大队在办理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中,在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立案查处涡阳县某货运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该案经过大数据认真识别比对分析,确定该车遮挡牌照为涡阳县某货运有限公司所属黄皖******解放牌牵引车。
2024年5月11日凌晨2时43分,涉案车辆黄皖******遮挡牌照途径经霍邱县G105马店超限超载检测站治超非现场卡点,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为83.43吨,该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超限量为34.43吨,超限率70.27%,属严重超限违法运输,易产生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损坏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该案件立案后,车辆所属企业(涡阳县某货运有限公司)拒不配合交通执法人员调查,既不承认违法事实又不提供陈述申辩理由。2024年7月30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霍邱县大队案件调查小组到该公司实地调查,该公司仍然置之不理,当面拒签送达的执法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宣读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做好视频保存。
事后,经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霍邱执法大队集体讨论,决定启动联勤联动机制,发协助函到涉案车辆所属企业属地的涡阳县交通执法大队,寻求协助支持。涡阳县交通执法大队接收协助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给予协助配合,同时,立即约谈该公司,要求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理。通过涡阳县交通执法大队大力支持,涡阳县某货运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接受处罚,该案件得以顺利办结。
非现场执法工作是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前,在非现场执法工作上普遍存在任务重、难度大、处理难,这就需要交通、公安等部门之间积极配合、通力合作才能及时高效的完成执法任务。下一步,霍邱县交通执法大队结合实际,持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信息共享、取长补短,建立常态化机制,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公平有序。
(陈贵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