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某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装载货物案

2024年9月,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通过治超监控平台数据分析,舒城县某货运源头企业涉嫌超限超载装载石料货物。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该源头企业9月6日的过磅货物销售单显示当天有多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装运出场,企业相关人员当场承认上述事实,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县交通执法大队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对涉案企业立案查处。鉴于该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4年版),县交通执法大队对涉案的某货运源头企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在对涉案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后,主动上门开展执法回访,普法宣传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帮助指导企业信用修复。该源头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合法合规经营,不再从事此类违规行为。

(李军、管仕俊)

安徽网六安新闻相关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行政处罚,超限超载,执法回访,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某货运源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