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巡查至S325线与G237线交叉口处发现车牌号为黄皖****/皖*****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拉着一车的树苗,树枝超长。执法人员立即示意该车停靠路边安全区域接受检查,为了防止树苗滚动,司机用麻绳将树苗捆了好几个来回,但长长的树枝仍随着车辆的抖动颤抖。司机说,这批树苗比较大,临时找不到合适的拉运树苗的车辆,自己知道这样做比较危险,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路。
随后执法人员将车辆引导至马头治超站,经现场测量: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长24米,超长6米,车货宽度2.7米,车货总高3.5米。该车驾驶员刘某,运载物为树苗,可以解体。车辆装载地点为阜阳市临泉县单桥镇***村送至合肥市长丰县**路卸载, 该车为淮南市**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所拉树苗树枝垂落地面,严重遮挡车辆灯光及反光条,不仅容易发生掉落,也不易引起后方车辆注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执法人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车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消除违法状态和车辆安全隐患后才能上路行驶。
立案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
处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 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