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船舶登记工作规程》首次对船舶“带租过户”作出规定。为进一步促进船舶登记工作提质增效、惠企便民,近日,六安市地方海事处积极宣贯“带租过户”新政策,助力航运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据悉“带租过户”即光船租赁期间船舶转让所有权但不申请注销光船租赁登记的,现船舶登记机关应将船舶已登记的光船租赁情况载入船舶登记簿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注明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名称,并在原光船租赁登记证书上备注变更信息,船舶买卖就像二手房交易一样,“买卖不破租赁”,船舶过户不影响承租人使用,切实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宣贯活动中,六安市地方海事处通过LED显示屏、微信和QQ群等途径宣传“带租过户”政策内容,组织水运企业、船东、船员等开展政策宣贯,“面对面”耐心解答疑问,切实提升“带租过户”政策知晓率,推动新政策落地落实。
六安市现有光船租赁船舶980余艘,资产总规模超15亿元,为让更多服务对象享受到政策红利。下一步,六安市地方海事处将继续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优化“带租过户”业务流程,持续提升船舶登记服务水平,助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激发航运市场活力。
(张黎、刘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