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运输途中未盖篷布飘洒遗漏被罚

货车在运输货物时不按规定加盖篷布,极易造成货物抛洒、滑落,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为维护道路运输安全,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加强对辖区货运车辆管理,严查不规范加盖篷布、货物抛洒、滴漏等行为,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美丽的道路运输环境。

近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巡查至S325线与G237线交叉口,发现车牌号为黄皖****/皖*****挂六轴货车装载机制砂,车辆未覆盖在公路上行驶,执法人员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亮明身份,进行检查,车辆挂户六安**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为图省事,在车辆装载货物后,未及时对货物进行覆盖,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货物飘洒遗漏。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 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决定给予六安**物流有限公司相应行政处罚。

下一步,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持续严厉查处货车运输途中不覆盖篷布,致使货物抛撒污染路面、造成道路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维护道路安全畅通。

(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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