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案

近日,接12328交通服务热线转办,12月8日,一乘客通过国交出租“95128”小程序叫了绿皖*****巡游出租汽车,该车司机在接到平台乘客订单信息后,在没有征得乘客同意下私自取消平台订单,请求相关部门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调取涉事巡游出租汽车订单,并对涉事驾驶员张某某调查询问,其承认违法事实。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驾驶员张某某无异议。该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电召任务后,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乘客未按约定候车时,驾驶员应当与乘客或者电召服务人员联系确认。执法人员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给予驾驶员张某某相应行政处罚,同时,告知张某某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自觉严格遵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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