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拒载?!罚你没商量!

巡游出租汽车(群众熟悉的传统意义上的出租车)是城市的“形象窗口”,流动的“城市名片”。近期,随着元旦来临、春节临近,不少返乡探亲者回到六安,巡游出租汽车业务量陡增,为打好这张“名片”,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提前部署、多点布控,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并于元旦当天严肃处置了一起出租汽车拒载案件。

据了解,该案发生于2025年1月1日晚20时左右,投诉人一行在我市裕安区江山赋邻里中心门口欲搭乘张三(化名)驾驶的蓝皖N8****巡游出租汽车,目的地为城北碧桂园小区D区。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当乘客坐上该车后,张三却突然以不顺路为由,强行要求乘客下车。这一行径严重违反了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规,侵犯了乘客的正当权益。

接到乘客投诉后,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迅速响应,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现场询问投诉人及涉事司机张三,执法人员全面复盘了张三拒载的违法事实。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张三对其无故拒载乘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张三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张三罚款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在此,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温馨提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经营者及驾驶员均应守法经营并以乘客为本,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优质的个性化出行服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能忽略巡游出租车的公共服务基本属性,而仅从赚钱等自身利益角度考虑,对乘客进行选择性搭载。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将继续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对辖区重点区域、时段、车辆的全方位执法打击,提升对企业、车辆、司机的全链条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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