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罚,非法营运难逃法网!

非法营运车辆在道路随意穿梭、违规停放、无证营运,乘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新年伊始,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科学布控,有效整合执法力量,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近日,该大队查处一起非法营运案件,对涉事司机进行了严厉处罚。

1月2日上午,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市财政局附近进行日常巡查时,一辆车牌号为绿皖ND****的小汽车形迹可疑,发现执法人员欲迅速驶离。执法人员当即控制住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安全位置,随后对司机张三(化名)展开调查。

经过现场询问,张三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滴滴车主”APP接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当天张三将一名乘客从金安区梅山路小学送至市财政局,并通过网络平台收取了车费6.62元。面对执法人员出示的确凿证据,张三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张三在未取得该证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据此,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决定给予张三罚款三千元整并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非法营运“黑车”驾驶员为躲避执法检查,在营运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恐惧心理,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乘客乘坐“黑车”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为了出行安全,请广大市民拒乘“黑车”和手续不齐全的非正规车辆。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将持续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全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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