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管线、电缆,对公路设施破坏性较大,极大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属于违法行为。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管线案,施工单位被处予行政处罚,有效维护了辖区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群众出行无忧。
当日12时10分许,执法人员例行巡查至G105线K1106+390M上行处时,发现河南省*****有限公司一在建工程在公路旁施工,执法人员进入该工地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正从事穿越公路埋设管线作业,严重威胁了公路安全。
执法人员立即告知现场负责人停止施工,并责令施工单位恢复原状。于此同时,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验:该公司在G105线K1106+390M上行处开挖的施工处距离公路边沟38米,埋设的管道总长度为137米,顶管直径为350毫米。
执法人员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在执法人员耐心宣传和教育下,施工方认识到错误,承诺恢复原状,并在许可办理完成前不再施工,接受处罚。鉴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二大队将继续加大路政宣传力度,坚持把普法宣传和严格执法有机结合,加强路域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危害公路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路产路权保护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王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