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是流动的城市名片,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代表着城市的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也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近两年,不少巡游出租车加入网络预约平台电召大军,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运营服务。乘客一通电话或者网上开单,就能在家门口享受预约出行服务,快速、便捷赢得乘客的肯定。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应遵守电召服务的要求,承接电召业务后,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谢绝搭载的情形以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履行承运义务。一旦驾驶员出现“爽约”行为,本质上已经构成“拒载”,不仅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也损坏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近日,市交通执法二大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皖N8*****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未按电召约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送乘客。该乘客曾多次拨打电话与该车驾驶员联系,但其均未接听,最终无奈取消订单,故投诉该车驾驶员存在拒载行为。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使用智慧交通系统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同时向某网络平台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调取涉事车辆驾驶员的电召信息。经过细致全面的调查取证,证实皖N8*****驾驶员涉嫌在此次巡游出租车电召服务中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立案处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在此提醒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在经营过程中切记做到文明行车、规范服务,严格遵守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为乘客提供优质、安全的出行服务。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每一位出租车司机都能严格遵守规定,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