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在金安区三十铺镇长江中路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疑似改装的重型自卸货车正在实施装载,经查,该车《车辆登记证书》载明车厢栏板外廓高2680mm,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比对后,确认该车车厢外廓尺寸高度超出50.50cm,加装部分为铁质焊接。
在事实面前,该车驾驶员承认其为了获取高利润,私自对车厢栏板进行焊接改装,通过扩大货厢容积来增加货物装载,增加收入。私自改装货车车厢栏板,不仅使车体结构发生改变,同时严重影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极易引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普法教育,对非法改装的车厢栏板构件予以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货运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驾驶。严禁驾驶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车辆上路。
(韩玖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