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丰源大道与蕴山路口西100M处,发现一辆货车在行驶中出现物料抛洒滴漏现象,造成安全隐患,导致污染路面,随即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区域进行检查。
经现场调查,该车驾驶员装载物料时,疏于大意,未对车载物料进行有效覆盖,从而导致运输途中物料洒落路面,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清扫路面物料,排除安全隐患,恢复路面整洁。同时,耐心向驾驶员宣传《公路法》相关规定,阐明物料遗洒路面易发生安全事故,影响路面整洁。
鉴于该货车为初次违法,涉事驾驶员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整改,且未产生危害后果,依据《安徽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年版)》第二类轻微免罚事项公路类别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首违免罚”条件。执法人员指导当事人签署《不予处罚承诺告知书》,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规,安全文明运输,若再出现相同违法行为,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次温情执法,充分体现六安市交通执法四大队“执法有力度,管理有温度”的工作理念。通过“首违免罚”与普法宣教相结合,既纠正了当事人违法行为,帮助其避免接受罚款,又深刻认识到合法安全运输的重要性,受到当事人赞许。
下一步,六安市交通执法四大队持续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深化柔性执法举措,不断推深做实交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大力引导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自觉守法、安全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整洁、畅通的道路运输环境。
(王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