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建设高质量船员队伍,六安市地方海事处强化对辖区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保障船员培训工作质效。
六安海事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施办法》的配备标准和要求,督促指导辖区船员培训机构开展教学人员自查自纠,核查劳动关系、教学人员考试、任职机构数量、水上服务资历等符合情况,推动新增教学人员1人,辞退2人,完善合同(协议)12份,更新资料20余份,并完成全部教学人员的信息梳理和信息库补录材料提交。
六安海事还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船员培训管理工作部署,督促船员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强化“海事之眼”在船员培训考勤中的应用,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了解“海事之眼”打卡情况,要求对出勤率低于90%的学员不得发放培训证明,不能参加相关考试。
通过以上举措,提高了船员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同时,也促进了学员业务能力提升。下一步,六安市地方海事处将继续加强船员培训管理,推动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为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