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护航 育幼成长——金安区托幼(育)机构及医疗保健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培训班成功举办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 法>细则》(皖卫妇社〔2012〕35 号)和《金安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考核标准》(金卫健〔2022〕236 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加强金安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保障托幼(育)机构儿童身心健康,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9月21日下午,由金安区教育局、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承办,在索伊国际大酒店成功举办 2024 年六安市金安区托幼(育)机构及医疗保健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培训班。

金安区幼教中心副主任梁方、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荣、金安区卫健委妇幼股股长刘翔翔、金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韩保良出席了开班仪式。来自全区各幼儿园/托育园园长(或分管园长)和保健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托幼 (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人员参会。开班仪式由韩保良院长主持。

开班仪式上,韩保良院长致开场词。韩院长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我区幼(育)事业的工作发展情况,并指出,随着我区托幼(育)事业的发展,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服务质量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希望与会人员珍惜学习机会,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全面了解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的各项规范和要求,熟练掌握卫生保健各项工作技能,努力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长。

梁方主任作重要讲话。她希望各位与会人员在本次培训期间,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并对今后如何做好托幼工作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规范管理,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三是认真学习领悟,提升卫生保健专业技能。

李荣主任立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论述,提出期望和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二是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三是依法加强监管和指导,强化督导力度。她希望各参会人员认真聆听,勤于思考,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全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涵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幼儿园秋冬季常见传染病观察预防、托幼(育)机构儿童及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幼儿园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与简单处理等内容。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沈萍详细解读了各级各部门在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中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卫生保健工作等内容。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综合儿科主任 窦晓英授课内容:《幼儿园秋冬季常见传染病观察预防》。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科长 蔡传兰授课内容:《托幼(育)机构儿童及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呼吸二科病区主任 秦远航授课内容:《幼儿园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与简单处理》。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不仅提高了金安区托幼(育)机构及医疗保健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也为全面提高其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将继续加强对金安区托幼(育)机构及医疗保健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督导,推动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田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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