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30号)要求,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各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通报如下:
2019年第四季度,全省16个市产生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合计962万元,其中,11个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个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其中淮南上缴资金最多,为126万。六安获得补偿金最多,达270万。
省财政将按年对各市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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