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六安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期,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全市河流、水库保持高水位运行,全市已进入紧急防汛期。为保障船舶通航安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淮河流域全面禁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水域:六安市通航河流、水库。
二、管制对象:所有船舶、排筏和浮动设施(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除外)。
三、禁航时间:自7月28日起全面禁航,复航时间另行通知。
四、管制要求:(一)所有在港船舶应选择在无乱流、无大量漂浮物聚集、无水下碍航物、无重要过河管线的安全水域锚(停)泊,避免在跨航道桥梁上游和行洪口周边水域锚(停)泊。(二)各船舶应做好锚泊值班,防止走锚失控;加强车舵系统、锚泊系统等关键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注意收集所在水域水情、天气信息和属地防汛要求,以策安全。(三)所有港口企业、水上水上活动应停止作业,并加强值班和现场巡查。(四)各县(区)海事机构可根据辖区水情和天气变化自行决定复航复工时间,但在未达到安全航行、安全生产条件之前,不得复航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