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六安市发布关于退水期船舶安全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7月中下旬以来,全市持续强降雨造成各通航河流、水库水位暴涨,后随天气状况好转及洪水下泄缓慢下降。期间,经8月7日至9日暴雨天气,部分河段、水库水位止落并小幅回涨。目前,全市通航河流、水库水位处于缓慢回落阶段,但仍有部分河段、水库高于最高通航水位。鉴于禁航尚未解除,为防止退水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现发布航行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在港船舶应注意锚(停)泊位置是否处于洪水漫滩水域,要根据水位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驻船位置,防止退水导致船舶搁浅。
二、船舶离开漫滩水域后,应选择航道一侧顺航道停泊,严禁丁靠和占用主航道。船舶移动前应向所在地海事机构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操作。
三、船舶锚(停)泊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四、各县区海事机构在确保船舶安全航行的前提下,可根据辖区天气和水情变化决定是否解除禁航或采取其他限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