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据皖西日报报道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安徽省共14个县(市)入选,霍山县名列其中。

本次创建活动主要是以示范县市创建为平台抓手,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目的在于通过示范创建引导各地转型绿色发展,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更好发挥示范县(市)在节约集约领域的首创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氛围,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首批258个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将享受5项支持政策,包括优先选取示范县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的创新试点;优先支持示范县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优先支持示范县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政策;优先支持示范县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鼓励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省级在生态修复治理等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近年来,霍山县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中,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盘活工业低效用地,坚持节地发展之路;注重节约、突出集约,变被动节约为主动挖潜,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加强监管、严格考核,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力争通过1—3年的努力,使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一步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综合体系全面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系更加完善,自然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殷康兵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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